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切实解决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边清边积现象,根据上级法院关于开展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整治工作要求,海东中院集中力量狠抓长期未结案件清理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清查,因案施策,有效清理两年以上不满三年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三件。截至目前,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零。
一是高度重视,积极部署。由院长主持召开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会议,动员部署两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整治工作,明确清理目标和工作任务。二是摸底排查,建立台账。由分管院领导主持,业务部门组织每一名承办法官对长期未结案件分析未结原因,建立工作台账,制定审执方案,明确结案时间。审管办定期跟踪督促案件审理,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审理情况。三是“一案一策”,认真清理。按照《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的规定(试行)》要求,制定“一案一策”的具体清理措施,实行时间节点管控、全流程监督、个案督导和定向清理,提升清积案工作质效。要求对以等待另一案件结果为依据中止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要积极与另案审理法官对接,督促尽快结案;对以等待鉴定结果为由的长期未结诉讼案件,要积极协调鉴定机构,加快鉴定进度,及时结案。四是加强监管,加强督导。加强院庭长对个案的监督管理,除法定情形外,严禁法官以其他理由扣除、延长审限,避免个别案件因不规范的延审、扣审或中止,转化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审判管理与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未结原因逐案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一案一表留存备查,对发现的法官故意拖延办案、拖延执行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启动法官惩戒程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