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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召开贯彻落实 “三个规定”专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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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洪霞  发布时间:2020-05-08 17:24:19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要求,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廉洁公正司法,防止内外部人员插手干预过问案件,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员、中介组织交往,4月30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各部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并对主要内容进行再学习、再部署。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主持,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上,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其次,各部门就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了汇报,同时,层层签订了《遵守“三个规定”承诺书》,为过问案件画出了“红线”、设置了禁区,敲响了规范司法行为的警钟,预防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发生。

    会议强调,“三个规定”是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是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落实规定的重要意义,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自觉性。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教育。深刻理解“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和现实意义,认真学习、广泛研讨,真学真懂、入心入脑、深入领会、自觉落实。二要认真贯彻落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规范办案、廉洁自律、言有所戒、心有所止,打消思想顾虑,增强做好填写记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认真落实规定,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三要做好日常督查。将落实“三个规定”与“以张坚案为典型,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和“两个坚持”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记录责任和履职保护,促进规定全面落实。要深入跟踪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要全面接受监督。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推动落实“三个规定”取得实效,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