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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面前不等靠 线上服务有保障——海东中院远程保障当事人阅卷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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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冶海玲  发布时间:2020-02-14 10:02:07 打印 字号: | |

“我已经成功阅到一、二审卷,感谢法官,疫情期间辛苦了,你们通过各种途径,为的就是不耽误工作,也请你们保护好自己,注意防护”。这是律师王转在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邮寄《阅卷申请书后》,2月12日,通过线上阅卷,查阅相关案卷材料,完成阅卷后,向承办法官发送的微信留言。

当事人何海某曾因与何有某离婚纠纷一案,海东中级法院二审作出(2019)青02民终438号终审判决。 2020年2月6日律师王转接受何海某委托,担任何海某诉何有某离婚一案财产分割部分再审案件中的诉讼代理人,因承办该案件需要,需要查阅、复制上述终审判决卷宗材料,但因疫情阻隔,无法到现场办理,于是试着将《阅卷申请书》及其委托材料,邮寄到海东中级法院。海东中级法院在收到阅卷申请后,安排民一庭办理。考虑到当前正是全民防疫的关键时刻,为减少人员聚集,减少疫情风险,该案承办法官及法官助理第一时间联系王转律师,告知其可通过青海网上法院阅卷。上午11时30分,通过电话指导,王转律师通过青海网上法院程序开始阅卷, 12时阅卷完毕。

当前疫情依旧严峻,如何做到防疫和审判工作两不误,海东市中级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主动作为,方便群众诉讼,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践行着人民法院的责任担当。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