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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建议显成效 监督职责落实处
——司法建议促进政府部门排查整改重大安全设备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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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常恩  发布时间:2020-01-14 09:34:24 打印 字号: | |

    我院积极延审审判职能参与社会管理,依法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发展,连续两年发出各类司法建议13份并被采纳,尤其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针对危害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以司法建议为抓手,取得成效显著。

    刑事审判庭在依法审理的上诉人张某文、张某祥等三人重大责任事故罪、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上诉一案中,结合全案证据认定犯罪事实的同时,综合考量锅炉不当使用和未取得生产经营资质而生产的锅炉爆炸造成三死两伤的特别重大后果,于2019年11月11日当庭作出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为彻底杜绝改造或擅自改装锅炉等严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事件的再次发生,于同年11月14日及时向海东市和民和县的相关监管部门分别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在辖区范围内对张某某生产、销售并正在使用的同种锅炉和同类锅炉进行摸底,并排查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生产、销售该类锅炉”,严格履行司法监督职责。

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司法建议书,及时组织人员对辖区涉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分别在六县区进行周密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违法改造使用承压锅炉的,责令现场进行拆除;对无证锅炉及无操作许可的进行现场拆除。共排查140余家使用燃气锅炉的商户,依法责令整改、取缔81家商户,并在排查整改过程中对部分商户建立档案规范管理,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积极主动作为。

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监督权的最直接方式,人民法院在依法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涉案的相关情况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在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督促相关部门正确履行职能、主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