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11月4日下午02时30分,在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公开审理原审被告人李鹏恭、王伟、罗伟彦、李宁风、尚绪刚、罗海英、赵泰香组织、协助组织卖淫一案
特此公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