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制度,对促进依法行政和宪政建设具有根本的意义与作用。但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也暴露出一定的问题,特别是部分案件当事人滥用诉权的情况较为严重,使得诉讼空转程序,实质矛盾得不到有效化解,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司法资源和行政资源的浪费。
海东中院第四支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立足审判岗位,坚持知行合一,以教促干,针对行政审判难题,积极探索运用行政协调机制,一步到位化解行政纠纷。截止今日,共审结99件行政案件,比去年全年(57)件多出42件。有24件通过“法院协调、官民和解、案结事了、原告撤诉”方式结案。其中自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协调成功的案件有20件。主题教育焕发出的精气神,在破解审判难题方面闪烁着的亮点可圈可点。
担使命,立足大局庭前调解,把矛盾化解在前端、消除在萌芽状态
2019年8月27日受理的某某公园、某某宾馆、某某医院、诉某区人民政府收拆迁纠纷一案,征收拆迁项目涉及“109”国道的拓展施工工程,任务重时间紧,拆迁征收面积163.8亩,是近10年来海东中院受理的涉及拆迁面积最大的案件。三名原告表示,目前起诉到法院的三起案件只是起端,他们已经联手筹资100万元的律师费用,从北京请来了律师,随后要就拆迁公告、征收方案、评估报告、征收决定、拆除行为等提起五类行为提起15起“民告官”行政诉讼。并表示要上诉到底。面对尖锐矛盾,办案法官意识到,本案若只是机械地依照法律条文一判了之,会使行政争议陷入漫长而盲目的诉讼当中,我市“109”国道的拓展工程却会因系列诉讼陷入停滞状态。为此,在接到案件的那一刻起,办案法官就以刻不容缓的态度开足马力进行协调,力争将矛盾化解在庭前、消除在萌芽状态。2019年10月16日区政府电话告知法院,已经基本达成拆迁补偿协议,并对海东中院一步到位化解矛盾的方法表示赞誉与感谢。公园的法定代表人也打来电话,表示近日内就会来法院撤诉,另外准备诉至法院的15件案子也没有再起诉的必要了。
守初心,法度之外有民生,多元化解,努力为困难群众解决民生问题
李海庆等6户青海棉纺厂职工诉海东市人民政府、平安区人民政府不服补偿安置决定等6起行政案件,2013年政府在征收安置棉坊厂职工时,全厂1018户拆迁户均同意政府的安置补偿方案,并通过自由选房、超出面积部分按照优惠价自行承担的方式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极大改善了在原棉坊厂时的居住条件。但仍有几户拆迁户拒绝补偿安置协议。直到2019年区政府依法作出了安置补偿决定。诉讼中,通过法官的释法析理,六名原告向法院道明了起诉的真实意图:政府的补偿决定是公平的,但是自己的房子小又想住大点的房子,对多出来的面积当时又拿不出钱来,所以一直对抗着。对此,法官向原告指出其真实诉愿属于民生问题,不属于法院的审理范围。经释法析理,六名原告当庭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同时请求法院能够出面,与政府协调解决原告的民生问题。经海东中院协调,区政府表示支持:法律的秩序需要坚决维护,群众的疾苦、案件之外的民生问题也需要努力去解决。2019年7月25日,主管城建的区长带领职能部门的局长,前来法院反馈当前安置小区已无房的现实,并在法院就第二种解决方案进行了安排部署。
抓落实,依托政府职能妥善安置,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在某某五金厂诉某区政府、区国土资源局、区公安局拆迁收纠纷案中,经我院审查,五金厂是国家在1978年通过划拨土地,出资修建厂房成立的小型全民集体企业。依照相关规定在15年前就应该完成企业改制的,但却一直被遗漏,长期处于“僵尸”状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7条规定,对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镇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且该厂16名职工中有9名已经选择按照全民集体企业的安置办法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安置。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属于原告的主体不适格。面对历史遗留下的集体企业改制问题。海东中院不局限于按照法律规定裁定驳回起诉,还与政府进行良性互动,积极探讨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并保障全民集体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法院协调,区政府积极作为,加快了安置进程,职能部门已经作出对每位职工每补偿9000元左右、每个人可以得到35万至39万的安置费用的方案,从根本上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有作为,辩法析理,制止滥用诉权行为,为辖区城镇化建设的顺利进展保驾护航
王玉芳诉乐都区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决定一案,经法院审查,整个征收补偿工作尚在登记、协商阶段,还未到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阶段。经法院释明,原告王玉芳也认识到自己诉权行使不当,遂撤回了起诉,并与乐都区人民政府达成了征收补偿协议。通过行政协调,避免了一律要严格走程序,对簿公堂的形式,节省了司法资源及行政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