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0一九年八月十三日上午9:30在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青海宏都青稞酒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金保华、刘庆良、王晓华、方金华、吴利强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零一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