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0一九年七月十七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上诉人海东市乐都区权晟劳务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王德义、马新立、原审原告王全贞、原审被告青海省水利厅、淮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驻蚌)青海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