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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党组中心学习组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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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玉兰  发布时间:2019-06-28 15:16: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文祥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及本院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

会上,副院长马文祥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鸟成云同志在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会议上的讲话及青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问答手册。

会议指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迫切需要,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迫切需要,是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目标任务的迫切需要,意义十分重大。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组织开展好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教育和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问答手册,是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高度,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人民立场部署推进专项斗争,把矛头直指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充分体现了对群众疾苦的深切体察、对人心向背的深刻把握。我们要继续不懈努力,将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马文祥副院长最后强调,一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安排,每一名党员都要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支部、各部门都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及时掌握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自觉投入到主题教育活动中去。二要将学习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把开展主题教育和完成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与组织力提升工程等结合起来。深入领会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铲除黑恶势力,提高办案质量。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