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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两级法院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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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葛恒美  发布时间:2019-01-29 17:16:3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海东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量连年攀升,一线法官的人均办案数量不断创历史新高,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7159件,审执结15485件,分别同比上升20.46%19.58%198名法官人均结案 78.21件。

面对越来越重的办案压力,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近年来海东两级法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规定,积极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建立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模式,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在规定院庭长办案量的基础上,实行随机调整指定分案机制,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社会关注高、新类型案件等,通过指定分案机制,优先分配到院庭长名下,让院庭长的司法智慧直接体现在具体案件审理中。

院庭长亲自办理案件,既是深化司法改革的有力实践,又是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具体行动。自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海东两级法院院庭长审理了一大批案件,其中院领导和正职庭长这两类主体的办案力度逐步加大,成效不断显现。截至目前,全市法院128名院庭长共审理各类案件21448件,占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总数的65.36%,人均审理各类案件347件;审结20084件,占全市法院结案总数的65.89%,人均审结157件。院庭长带头办案,让优质审判资源向审判一线集结,在缓解案多人少矛盾的同时,充分发挥了院庭长办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实现了院庭长办案工作机制化、常态化,激发了全市法院广大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