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海东中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的重要指示,围绕工作大局,以重点调研课题研究为着力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牢固树立问题意识,凝聚各方智慧,大力开展调研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有益参考,为司法实践提供科学指引,调研工作取得了新成绩。
——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该院党组始终从全局的高度,把调研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的工作,摆到突出位置上来抓。院领导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带头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暨海东建政40周年撤地建市5周年来临之际,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撰写的《砥砺改革40年之海东法院》立意鲜明,在全面回顾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改革开放以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伟大成就的基础上,表达了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续写公平正义新篇章,该文在国家级期刊《中国审判》2018年第16期上刊登。
为圆满完成省委政法委下达的调研课题任务,程旭文院长亲任课题组组长,在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定方向、定标题、定布局,在千锤百炼的撰写过程中,力求拿出高质量的精品调研成果,撰写的《关于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四个转变”的调研报告》在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依法治省办联合举办的2017年度政法综治维稳法治调研课题评比中荣获一等奖,撰写的《试论生态刑法的反思与重构》等两篇文章在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联合举办的“建设生态海东 共筑生态文明”主题有奖征文评比中分别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篇数及奖项等次在市直机关位居首位,同时在《青海法学》《青海审判》等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法学理论调研文章15篇。院领导带头开展调研活动,撰写法学理论调研文章,极大地激发了全院广大干警参与理论调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了理论调研工作的良性发展。
——注重考核奖惩,推动调研水平提升。为确保调研工作优质高效运行,该院将调研工作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统一安排、统一规划,把调研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实行重点调研课题统一调度,由院领导担任课题负责人,有研究室具体负责组成调研团队,确保优质完成论文和调研任务。6月份,在全省法院第十八届重点调研课题评比中,全院干警撰写的调研文章荣获二等奖1篇、三等奖2篇、优秀奖1篇,特别是在一、二、三等奖里获奖篇数在全省中、基层法院里位居首位。同时,对质量较高的、有价值的调研文章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选送参加各类论文比赛或推荐至相关刊物刊发,如在12月向市委组织部报送6篇文章参加全省“学党章,做合格党员”主题征文评比,充分激发广大干警参与写作理论调研文章的动力及潜能。
——创新平台载体,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该院高度重视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积极打造调研成果的有效转化平台,推动调研成果及时落地,产生实效。通过内设刊物《审判研究》,科学合理设定栏目,加强编校管理力度,精心选编法学论文、调研统计分析文章以及案例分析,不断增强刊物的指导性和可读性,将其打造为推广优秀经验、交流工作心得的重要载体。定期组织课题组深入审判执行一线,深入辖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审判实践、法律难题进行深入剖析,推动全市法院学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着力解决调研队伍人才不足的问题,结合内设机构改革,院党组及时把两名年青有为的同志选进研究室,配齐配强调研人员力量,形成结构合理、知识优化、接续发展的人才梯队,有力夯实了调研工作的发展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