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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踏实前行—记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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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兰海江  发布时间:2018-12-18 16:07:07 打印 字号: | |

1210日,一个普通的工作日,上诉人刘某与陈某来到了海东市法院调解室,从上午九点到十一点仅两个小时,两位当事人手持着终审裁定书走出了法院。一起离婚纠纷在速裁团队法官的调解下得到了解决,他们感受到的是“公正、温暖、简便与效率”而这一切离不开海东市法院速裁审判团队以及背后的创新工作机制。

2018427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下发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组建审判团队的实施方案》,组建了速裁审判团队。速裁审判团队法官队伍包含了精通民事、刑事、行政各类型案件的法官。2018514日速裁审判团队证实投入工作。

 截止20181130日速裁团队共审理案件111件,案均审理时间15.75天;成功调解及经调解撤诉共73件,调撤率达65.7%32件调解结案案件中24件涉及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已督促全部、部分完成履行的共20件,实际履行案款892256元,实际履行、督促履行的案件占调解案件的83.3%。数字背后是速裁机制的创新成效,体现着司法资源配置的优化,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相比过去的立案、分案机制,速裁案件机制在立案环节对案件开展甄别分流,针对家事案件、经济案件、简单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法官预先审查为主,法官助理协助审查为辅的方式确定可速裁案件,确保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科学制定简单案件与复杂案件的区分标准和分流规则。对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上诉人上诉理由确实不能成立等案件要保证在一个月内审结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速裁案件的另一特点就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案件实现履行。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调解方式处理,对存在金钱给付义务内容的调解案件推进调解、履行同步进行,降低司法成本。

 立案庭庭长、速裁团队负责人王海龙说“短短的六个月,速裁团队有成绩也有不足,但更多的是创新思维下的信心,海东法院速裁团队对未来充满信心,我们要在创新下踏实前行。”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