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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两级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海东分公司
启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暨发放首批执行救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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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祁增林  发布时间:2018-11-09 17:35:52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开展保险和司法领域全面合作的批示精神,推动保险与司法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法院+保险”新机制,119日上午,海东市两级法院与人保财险海东分公司启动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发放首批执行救助款活动。海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效国,人保财险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方宏斌出席并致辞,海东中院执行局王跃安主持签约。中新社、青海日报、青海法制报、西海都市报、海东时报、海东电视台、网易等多家媒体记者以及省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智建、人才保险青海省分公司副总经理罗小川应邀参加活动。 

 签约仪式上,海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效国,人保财险海东市分公司总经理方宏斌先后致辞。宋效国在致辞中说,20163月以来,海东市两级法院深入贯彻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紧紧围绕“四个基本”、“三个90%和一个80%”目标,扎实推进,有效的打击了“老赖”,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但与基本解决执行难还有一段差距。海东市两级法院与人保财险海东分公司合作,就是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打压被执行人的活动空间,提高案件的执结率。推行“悬赏执行保险”机制,有助于增大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机会,拓宽查人找物的渠道;推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救助保险”机制,有助于解决在执行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等涉民生案件中的“执行不能”问题;推行“财产保全保险”机制,有助于降低当事人申请保全时提供担保的经济负担,提升民商事案件保全率,为息诉服判和执行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法院+保险”新机制的合作,是保险服务于司法改革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也是人民法院深化执行改革的新举措,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借助人保财险公司的力量,乘势而上,把执行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签约仪式现场,海东市两级法院与人保财险海东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随后对10名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了首批执行救助款21.27万元。

 海东市两级法院、人保财险海东分公司有关领导及负责同志110人参加了签约仪式。

 

 

责任编辑:蒲春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