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海东市委创建民族团结工作第二督查组组长、市创建办专职副主任张毅晶赴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组织谈话等形式对我院创建民族团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指导,他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把握好几个重点工作。一是要“一把手”负总责,从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以推进全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市为目标,稳步开展各项工作;二是要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强化学习宣传教育,提高干警知晓率;三是要结合法院业务工作,开展丰富多彩、内容多样的创建活动;四是要按照市委创建办印发的创建档案资料归档整理办法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创建档案归档、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