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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行政庭四项举措促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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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延萍  发布时间:2017-12-08 11:25:55 打印 字号: | |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作为规范行政行为,畅通“民告官”渠道,化解官民矛盾,改善司法环境。通过依法裁判案件,提出司法建议,宣传法律法规、剖析疑难案件等有效手段,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

一是主动送法上门。积极主动参加行政机关召开的行政执法座谈会和研讨会,及时交流、沟通、了解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分析对策,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和解决实际问题,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   

二是坚持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对行政机关在行政行为中暴露出的违法或者瑕疵等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为行政机关提供指导性建议。对办案中出现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重大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办法。   

三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典型案件的宣传,一方面增强了法官办案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也督促了行政机关规范依法行政。同时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典型案件的开庭审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应诉能力。    

四是积极开展判后答疑工作。既强化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变“事后被动监督”为“事前指导防范”,又有利于当事人服判息诉,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