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平安海东建设,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近年来海东市两级法院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紧紧围绕服务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拓展行政审判职能,不断助推海东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2016年以来,市中院新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19件,审结98件,其中受理一审行政案件57件,审结42件。行政审判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全市法院在依法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加强与立案等部门的沟通,积极探索规制滥诉的措施,对存在的恶意诉讼和无理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从严审查依法裁定驳回起诉。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案件管辖、繁简分流、庭审方式和裁判文书等重点领域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判体制机制;二是为提升行政审判公信力,市法院实行每逢开庭必录像的规定,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2016年以来,市法院行政案件庭审录像率达100%,裁判文书公开率达到100%;三是不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审判监督员、社会公众和行政机关代表来旁听案件庭审,积极组织行政审判人员赴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就案讲法活动;四是市中院积极拓展行政审判职能,通过发送司法建议、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和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等形式,助推法治海东建设不断上水平。2016年以来,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出庭应诉41件,出庭应诉率达到35%。其中,民和县和平安区法院出庭应诉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