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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做新时期廉洁自律法官
——赵华清同志为支部党员讲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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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雪静  发布时间:2017-11-10 20:53:28 打印 字号: | |

11月9日下午,第四支部(民一庭、民三庭)开展了一次党员干部讲党课活动,海东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华清同志以《关于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考》为题为支部党员上了一堂专题党课。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围绕法官职业道德的内涵、法官如何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

赵院长结合《法官职业道德准则》认为法官职业道德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履行职责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应该遵循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德的总和,其内涵包括忠诚、公正、廉洁、为民、文明五个方面。同时提出法官应从四个方面加强职业道德修养:1.提高职业道德认识;2.陶冶职业道德情感;3.锤炼职业道德意志;4.实践职业道德行为。

讲课中,赵院长着重谈到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一)坚持司法公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依法办案。(二)提高司法效率。在保证案件裁判正确的前提下,努力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杜绝拖延、节约时间,使当事人能以最小的诉讼成本,解决诉讼争议,实现合法权益。(三)保持清正廉洁。做到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诱惑,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管得住小节,严于律己。(四)遵守司法礼仪。在审判工作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人格尊严,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做到执法文明、举止文明、语言文明。(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提升自身业务素养,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尽快适应现代审判的需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要把所学的知识应用到司法实践中,为司法实践服务。(六)约束业外活动。交往应有节有度,耐得住清贫和寂寞;不应该从事的业外事务不能做,不应该接受的宴请、礼物不能受,不应该拿的报酬不能拿,不应该去的场合不能去。在离开单位监督和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自觉规范自身的言行。

通过上党课,使支部的全体党员认识到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才能维护法官这一职业神圣高尚的荣誉,才能为实现国家的和谐与法治,贡献我们应有的一份力量。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