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海东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院机关党委书记田永清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一名懂规矩守规矩的法院干警 》为题为全体党员干警上了一堂专题党课。
田主任结合对2014年1月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此后简称《条例》)的学习理解,结合本院科级干部程序的讲解,从“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历史沿革”、“《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条例》修订的原则和特点”、“新《条例》主要内容解读”、“介绍我院选拔科级干部程序”六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
他在讲课中强调,学习《条例》的目标要求:一是通过学习大家要明确党是要选什么样的干部,是怎样选干部的。要掌握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7项基本原则,领导干部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7项基本资格、选拔任用的5个环节和严格遵守的“10个不准”等内容。二是通过学习,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认真对照检查自己,是否达到《条例》要求的标准,是不是一个称职的领导干部,如果还有差距,那就要加强整改。大家要按照《条例》上的规定,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三是通过学习,要求大家掌握《条例》主要内容,对党组及其成员,相关部门和人员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工作进行监督。四是通过学习,要求大家按照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敢于担当、作风正派、德才兼备、懂规矩、守规矩的法院干警。
田主任的讲课,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分析透彻、实例典型、寓意深远,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听了这一党课,使党员干警们对《条例》的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认为《条例》充分体现了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干部标准、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同时增强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