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东中院刑事法官前往化隆、循化法院召开业务指导座谈会,并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难题答疑解惑。化隆县法院院长星发明、循化县法院院长马明霆及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参加了会议。
业务指导座谈会上,我院办案法官分别对化隆法院和循化法院主审法官进行业务指导,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用实例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海东中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祁昌生对两县法院近期上诉案件中刑事部分在定性、量刑、适用法律等方面给予肯定的同时,指导辖区法院在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时,要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中有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规定进行判决,不能仅凭经验而忽视或无视证据规则,严格把握证据标准,不断提高刑事办案水平。对中院发重改判案件要认真分析研判,做到适用法律的尺度一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还就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多头鉴定”、交通肇事案件中城镇与农村户口界定及赔偿标准等问题进行了双向座谈讨论。通过讨论,办案人员在法律理解等方面有了进一步认识和提高,收到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