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二0一七年八月十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审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分行与被告门源县浪力克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林孔群、张茂荣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一七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