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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首次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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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晓辉  发布时间:2017-07-17 10:11:13 打印 字号: | |

2017年7月12日,我院首次召开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对一起疑难案件进行研究讨论。这是我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中强化审判委员会的宏观指导职能,进一步探索深化和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又一具体体现。

会议由马有诚专委主持召开,程旭文院长、马文祥副院长、刑庭庭长祁昌生及其他刑事专业法官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会前,马有诚专委向与会人员说明了召开本次会议的议题及召开理由。随后,承办法官向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汇报了一起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故意杀人案件,与会人员相继围绕案件事实相关问题进行询问,并就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各自发表了意见。

会后,程旭文院长指出,刑事专业法官会议是促进院、庭长切实担当起审判监督的职责,促进法官及时统一裁判思路,着重解决刑事司法实践中疑难杂症的专业机制。要通过集体讨论刑事案件,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专业法官的集体智慧,帮助主审法官进一步理清思路,做到全市法院适用法律尺度的统一。程院长要求在以后的刑事审判工作中要将刑事专业法官会议形成常态化,使其成为培养和锻炼法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平台,共同提高刑事法官专业化、精英化水平。

    专业法官会议是相关审判业务的咨询性会议。主要职能是研究讨论案件审理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为减少审判委员会过多讨论个案压力和转变审判委员会职能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