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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联动作用 形成执行合力
全面发起“破解执行难”总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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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晶  发布时间:2017-07-17 10:04:14 打印 字号: | |

    2017年6月28日,在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我院成功执结了一件长达三年的执行案件,这意味着我市执行联动体系逐步形成,也标志着“合力破解执行难”工作全面开启新征程。

赵某诉化隆回族自治县某村村委会、化隆回族自治县某清真大寺管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2014年5月20日作出的(2014)东民再初字第1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化隆回族自治县某村村委会、化隆回族自治县某清真大寺管委会均未在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义务,赵某于2015年1月23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经调查发现二被执行人均无可供执行财产,清真大寺管委会陆续向当地群众募集了10万元并支付给申请人后也表示再无还款能力。2017年5月,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青海省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所有的被执行人为政府机构案件(共四件)进行逐一核查,并组织我院及被执行人进行三方会谈,逐案“会诊”、“对症下药”。在发改委的持续关注下,上案中的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于和解当日履行完毕。至此,一起跨时近三年的积案得以圆满执行。

截至目前,在海东市发改委的大力协助下,我市两级法院四件以政府机构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全部执结,充分显示了海东市委、市政府对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高度重视,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对全面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