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杭旭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在院五楼会议室召开。省审计厅党组成员、经济责任审计局局长贾翠丽、审计组组长白淑琴,成员王玉梅、刘形、李荣业、冯翔、张燕丽、陈睿,市中院原院长杭旭、现任院长程旭文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部分行政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院长程旭文主持。
会上,审计组组长白淑琴宣读了《审计通知书》,纪检组王玉梅宣读了《八不准审计纪律》,原院长杭旭简要汇报了2012年以来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现任院长程旭文作了表态发言,审计厅贾翠丽局长宣读了审计委托书并对做好审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依法审计。审计组要严格按照审计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依法审计;二要客观公正。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三要讲究方法。要求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要虚心向被审计单位学习,充分沟通;四要严格遵守审计纪律。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规定,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
最后,程院长要求全院各部门要全力支持配合此次审计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审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并以此次审计工作为契机,助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结束时,审计组长白淑琴与海东中院院长程旭文签订审计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