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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经验 加强指导
努力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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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晁兰军  发布时间:2017-04-26 09:29:0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指导力度,全面提高我市两级法院民商事案件审判质量,2017年4月17日,市中院在化隆县法院召开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座谈会。市中院副院长赵华清、平安区法院副院长张文海、化隆县法院副法院张宪香、马育民及市中院、平安区法院、化隆县法院的部分民商事法官、法官助理30余人参加了座谈。

在座谈会上,市中院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16年以来,市中院对平安区法院、化隆县法院的民商事上诉案件的审理情况,并由市中院各民事审判庭庭长对改判和发回重审的民商事案件逐案进行分析,指出一审在事实认定、审判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随后,与会人员就对民商事案件法律关系的分析认定、证据效力的审查认证、司法鉴定中需注意的问题、案件事实的认定、相关法律的理解与适用、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各自的审判实践和经验及法律规定,谈了自己的认识和看法。同时,与会人员还就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及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各自的审判经验和体会。最后,市中院副院长赵华清强调,在今后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中一是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及业务素养。二是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抓好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运用能力。四是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