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完成“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目标,按省高院“高原意志”执行攻坚部署会精神,举全市之力破解“执行难”顽症,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4月5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部署会。
会上,中院执行局王跃安同志宣读了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的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征求稿),同时对自2016年以来的执行案件进行了通报,各基层法院院长就实施意见(征求稿)的内容进行了讨论发言。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各县(区)法院严格按最高院和省高院的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法院中心任务来抓,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树立公正、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抓住关键、全力攻坚、确保实效,投入大量精力,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程旭文院长要求,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省高院会议精神;其次要狠抓落实,全面提升执行质效;第三要突破重点,多措并举,攻坚克难;第四要对海东中院的实施意见进行再次斟酌论证,各县(区)法院拿出具体落实办法,将任务分解到领导,分解到部门,分解到个人;第五要加强对各县(区)法院评估体系核查情况的检查指导;第六要加强与辖区内各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
最后,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同志和各县(区)法院院长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县(区)法院院长一致表示,严格按照最高院、省高院及中院部署会的精神,确保此次“高原意志”执行攻坚活动圆满完成,坚决完成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
参加本次部署会的有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宋效国同志,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华清同志,各县(区)法院院长,中院部分庭室领导及执行局全体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