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春耕备耕之际,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及扶贫工作组为了确保贫困村村民更好的开展春耕生产,大力开展“回访”工作,对我院“精准扶贫”帮扶村乐都区达拉乡泉哇村和化隆县初麻乡安关村进行了深入仔细的“回访”,详细了解了村民春耕期间的实际困难和迫切之需。
4月6日,我院党组根据“回访”情况“对症下药”,并安排我院扶贫工作组“第一书记”党组成员、副院长袁福海和法警支队支队长周福成分组前往乐都区达拉乡泉哇村和化隆县初麻乡安关村,统筹解决村民春耕物资及面粉等折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元整(12500.00),并对特困户进行了慰问,保证了春耕工作的正常开展,用实际行动助力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