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要闻
市中院:打造家事审判工作新亮点
分享到:
作者:刘拯琳  发布时间:2017-04-06 14:33:27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市中院民三庭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工作机制创新,在家事审判工作中突出亮点。

应势而谋,顺势而动,适应新形势要求,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为贯彻落实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部署,民三庭在家事审判工作中,进一步深化对做好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及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在做好指导试点法院改革的同时,先行先试,勇于创新,共同探索家事审判的内在规律,发挥家事审判工作在弥补亲情、抚慰创伤、修复婚姻、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家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心为民谋,行为民动,注重把握家事审判规律。家事纠纷具有高度的人身性、隐私性和情感性。在家事审判当中,民三庭从婚姻家庭入手,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家事审判修复功能,以修复家庭成员关系为主要目标,帮助双方当事人树立重新建立和谐幸福婚姻家庭的信心,帮助过错方建立主动改过的动机和勇气,尽一切可能消除对立,教育、挽救、维护受损的婚姻家庭关系。有效判断夫妻感情、婚姻关系是否破裂,对于死亡婚姻及时依法判决,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保障。

关口前移,调解优先,把调解作为化解家事纠纷的重要手段和首要结案方式。在家事审判当中,民三庭一贯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家庭”、“家人”、“家事”,从细微处入手,从亲情可贵、情感珍惜、责任承担、义务履行、利益权衡等角度出发,引导当事人自我改变、互谅互让、减少对抗、消除危机、化解恩怨。截至目前,通过调解方式结案17件,占全部结案的81%。

不公开审理为常态,公开审理为特例,严格坚持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在家事审判当中,对涉及当事人及其他家庭成员隐私、未成年人利益的家事纠纷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当事人要求公开审理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一律公开审理。

来源:海东中院
责任编辑:海东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