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立案庭法官上门调解了一起因多年拖欠货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07年12月,被告包某要求原告范某用冷拔丝钢筋加工鸡笼子50个,被告把50个鸡笼子拉走后当时未交付货款,后经原告索要近30次,被告均已暂时无钱不予给付,后于2012年12月7日出具欠条一张,期间原告又催要多次未予偿还,后于2016年1月6日出具2000元欠条一张并承诺2016年3月1日还清。但到了还款期限被告仍未还款,原告无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欠款2000元。
我院受理此案后,办案法官及时向被告包某送达民事诉状等材料,了解到原、被告本是亲戚关系,并且原告愿意协商解决,因此通知原告范某到被告包某家里,在被告家中法官给双方当事人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时给付原告拖欠的货款1000元。至此,一起拖欠近10年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案。原告范某对我院的办案效率和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写了感谢信,感谢平安区法院给他讨回了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