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判后答疑,确实有利于我们当事人,既解决了问题,又让我们明白了事理,还不伤和气,这种做法真好。”手捧40000元现金,当事人梁某某掩饰不住对法官的钦佩和感激之情。这是3月13日我院沙沟法庭法官通过判后答疑,使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发生的一幕。
梁某某与李某某、马某某系多年的好友。2016年6月,梁某某与李某某、马某某达成口头协议,约定由三人合伙承包平安区沙沟乡桑昂村的一段水泥路面硬化工程。施工期间,梁某某个人为该工程施工垫资近30000元。该硬化路面于同年9月全部验收完工。后梁某某、李某某、马某某三个合伙人在进行工程结算时,账务难以算清,从而引发了纠纷。梁某某把李某某、马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两人支付其各项费用44650元,李某某和马某某不同意。我院沙沟法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对案件进行了多次调解,均无果,随依法作出了判决。判决李某某、马某某支付梁某某本金及利润40000元。
案件判决后,三个合伙人的矛盾并未化解。该案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化解矛盾出发,就法院判决理由对梁某某等三人进行判后答疑,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给他们讲解法理,解释法律,消除当事人由于对判决结果不理解而产生的不满情绪,让胜诉者明白,让败诉者服判,终于使三人自愿达成了履行判决的和解协议。该案现已实际履行,真正达到了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