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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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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3-15 14:40:23 打印 字号: | |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市中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2975件,办结11965件,同比上升5.58%和5.69%,收结案数居全省法院第二,其中,市中院受理1111件,办结977件,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狠抓执法办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围绕中心,谋划部署审执工作,严格依法履职,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落实第六次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正确适用刑法及修正案(九),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量刑规范化要求,依法惩处杀人、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性犯罪,涉枪、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涉毒、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做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794件,审结683件,同比上升15.74%和18.58%,判处各类罪犯699名,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79人,执行死刑1人;判处缓刑175人,免刑21人,宣告无罪5人。根据省法院指定,互助法院依法审结省能源局局长于小明受贿案。

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贯彻第八次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树立新发展理念,践行民商事“六个原则”,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抚(扶)养、人身损害、医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保护民事权益;公正高效审理买卖、担保、劳务、民间借贷、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农产品流通、股权转让等合同纠纷案件,规范市场秩序。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8126件,审结7657件,标的额5.39亿元,同比上升1.66%和1.36%。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和撤诉结案率72.85%,高出全省法院6.3个百分点,互助法院高达80.94%。市中院在审理互助l31件劳动仲裁案中促成当事人和解,既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又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创造了条件。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执行行政诉讼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达31.48%,同比上升5.67%,民和达70%。注重协调和解工作,力促资源、城建、公安、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乡政府等大类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159件,审结141件,同比上升1.92%和21.55%;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5件,准予执行率62.86%;审结国家赔偿案件5件。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下大力气加强执行工作,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新进展。共受理执行案件3209件,执结2861件,同比上升23.04%和24.72%,执结标的额5.21亿元,执结率89.16%,居全省法院第一,其中,市中院受理180件,执结140件,同比上升26.76%和75%,执结率77.78%,执结标的额3.47亿元。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开户信息1.5万余条,涉案900余件,冻结、划拨存款299.33万元。司法拘留拒不履行被执行人61人(次),清理执行案款647.27万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公布失信自然人72人、失信企业6个,其中,43名被报纸、电视台及微信等媒介曝光,8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平安、民和法院召开涉民生执行款集中兑现大会,发放拖欠农民工工资194万元。配合省法院采用三级联动机制,强制执行一起老赖拒腾房屋“骨头案”,在全省法院尚属首次。

二、践行司法为民,努力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创新司法便民举措,探索建立多元化诉讼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落实诉讼服务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导诉台和远程视频接访室、配置查询机和LED电子显示屏,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查询、信访、投诉等服务。乐都、平安法院进社区、进园区,化隆、互助法院深入农牧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就地化解矛盾。与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工作站,由驻站律师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援助服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减缓免诉讼费93.5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17.8万元,体现了对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

强化涉诉信访工作。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问必答、有信必回、有访必接,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坚持诉访分离,接待群众来访1306人(次),同比上升49.94%,审查办理涉诉来信71件,同比下降38.26%,其中,市中院办理37件,同比下降42.19%;赴省进京案件6件,同比持平。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加大对基层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互助、平安和化隆法院诉前调解案件251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选派干警参与打黑除恶、乡镇寺院维稳、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坚持公开审判制度,方便群众旁听,以案释法,扩大审判效果;在敏感重要活动节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持问题导向,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破解制约公正司法的难题。

完成人员分类管理。全市法院分两批次确定员额法官158名、法官助理103名、书记员90名,完成了“三类人员”按员额比例、岗位职责分类管理,使85.77%的人力资源优化组合配置到审判一线,高出全省法院3.77个百分点。按照岗位类别,做好“三类人员”职务等级套改和职务序列套改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完成法官人事提名、院长管理、财政预算编报、资产债务核查登记等,初步实现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实行司法办案责任制。制定出台7项制度措施,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办案责任,规范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实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长办案4734件,占结案总数的39.04%,接近全省法院平均数。案件质效明显提升,一审息诉服判率92.36%,同比上升2.66个百分点,高出全省法院1.99个百分点,审限内结案率达95.53%。审查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7件,同比下降3.57%。评查案件5000余件,其中,网上巡查案件庭审视频质量535件。

探索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改革,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防止冤假错案。实施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改革,平安、民和法院审结行政案件77件,结案率91.67%。推行轻刑快审办案机制,89件刑案纳入快审程序审理,平均办案天数缩短为8天。互助法院启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化解家事纠纷550件。实行电脑随机分案制度,根据结案数、收案预期、难易程度和程序类型等多种因素,将案件自动分配至法官,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

四、推进信息化建设,大力强化现代科技支撑作用

坚持建设与应用并重,立足打造“智慧法院”工作目标,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加强“网络、阳光法院”建设。“天平工程”建设为载体,在已往“一库、二中心、三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改造升级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司法公开。建成科技法庭43个,实现数字网络化法庭25个;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启用全新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构筑体系完备、信息齐全、使用便捷、阳光透明的公开机制;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四级专网、内网网站、远程视频接访、移动办案办公和庭审巡查系统,为信息化深度应用架桥铺路。

启动“智慧法院”建设步伐。在全省法院系统率先启动海东两级院网上庭审直播工作联动并实现常态化;市中院率先利用执行指挥中心和送达留证系统,实现对执行现场同步远程指挥协调和电子送达法律文书;率先上线运行审务通系统和庭审智能巡查系统,实现随时随地查阅卷宗、联系案件当事人、处理文件等功能,在“智慧法院”建设上迈出第一步。

依托新媒体强化宣传舆论引导。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审判执行和政务信息3.2万余条;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4996份、市中院733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率达100%;在互联网同步直播庭审案件140件,占全省法院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牢夯实法院基层基础

把打造过硬队伍作为永恒课题,积极推进“三化”建设,为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提供支持。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把党组中心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全年组织学习研讨会14次,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重点学习了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特别是“3.10”和视察青海时重要讲话精神、“两个准则”和“三个条例”,广大干警切实增强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法治信仰,坚持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政治思想教育成效显著。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市委总体安排,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机制。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制定实施六个层面的“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加强作风建设和审务督查,明察暗访达144次,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督查发现的问题。召开两级法院推进会,推动“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扎实开展,针对排查出的6个方面47项问题,进一步规范司法权运行。加大对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力度,共查处违纪违法干警3人。

突出司法能力培养。拓宽培训渠道,通过岗位练兵、网上授课、选派骨干参加培训等途径,提高干警业务素质。20余名干警参加党建培训、66名干警参加审判专业基本能力培养、726人(次)参加司法业务培训、103名干警赴西南政法大学“充电”、市中院94名干警参加“万人在线”网络学习,提高了干警综合能力,1名资深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加强对青年干警的培育,6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广泛开展应用法学调研,12篇论文获市以上奖励。组织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推动法院文化建设。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11个法院7名法官受到市以上表彰。

注重基层基础建设。配合市、县(区)委、人大和组织部门,顺利完成两级法院院长换届,选好配强互助、循化法院“一把手”,提任、调整干部13人(次)。争取市政府和省法院支持,化隆、民和法院新审判综合楼建成投入使用,乐都法院新审判综合楼项目主体封顶,市中院审判楼修缮完毕。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发挥其纽带、示范、保障作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强化对基层院的业务指导和审级监督,提高基层司法水平。

六、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坚持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觉接受各方监督意识,确保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在向人大代表报告年度工作的同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行政审判和立案登记工作,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调研、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等活动,充分吸收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制度,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审判、参与执行和走访座谈等258人(次)。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重大案件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认真对待检察建议,联合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审结抗诉案件7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6件。

重视社会各界舆论监督。完善新闻发布例会、新闻发言人、媒体接待等制度,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互动,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尊重律师意见建议,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中的积极作用。聘请48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人士担任监督员,常态化接受监督。新聘人民陪审员,提高参审案件比重,130名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679件。

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多数法院案件持续增加,审判任务繁重,执行难问题有待破解;有些法院领导和法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陈旧,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执法观念和水平有待提升;少数干警网上办案办公能力不强,推进司法公开力度不够,法院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有待深化;个别干警纪律作风松弛,遵纪守法意识差,司法规范化和党风廉政建设亟待加强等,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主要任务

 

2017年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即将召开, “十三五”规划实施进入重要一年,司法体制改革行至中流,海东发展处在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和市第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服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扎实推进省委“四个转变”发展新理念,紧扣市委中心工作,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工作安排,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切实保障富裕文明和谐美丽新海东建设,为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服务全市大局,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犯罪,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从严惩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依法妥善审理涉民生、农牧、城建、金融等纠纷案件,强化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经济健康发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促进政府依法履职,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发挥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作用,协调落实联合信用惩戒机制,实现执行案件“三升四降”,努力攻克执行难问题。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依法制裁借婚姻骗取财礼行为、打击缠诉闹访等违法犯罪,尤其注重办好个案,防控风险、化解矛盾,对重大敏感案件落实“三同步”机制,力争案结事了、定纷止争,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围绕推进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正确处理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坚持问责和免责相结合,抓紧建立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实施法院新型绩效考核办法,细化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推动落实法官员额制、工资制度和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完成第三批员额法官选任工作。院庭长要带头办理案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疑罪从无、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原则;探索完善繁简分流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克服案多人少矛盾;推进内设机构、审执分离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落实职业保障政策和聘用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司法辅助人员不足问题,确保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司法责任制等各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三、围绕建设智慧法院,加快实施法院信息化3.0版。加强网络、阳光、智能的“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及时公开案件审判执行流程节点信息,及时上网公布裁判文书,及时直播案件庭审,及时通过“两微一博”、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法院信息。建设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完善诉讼服务功能,规范和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推动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推进电子卷宗、“法信”平台、“智审”系统、庭审语音识别系统与办公办案平台融合共享,确保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深度应用。深化审判执行网上运行,充分挖掘和运用司法大数据,强化舆情研判,提升办案质效,让各族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信息化建设带来的司法人文关怀。

    四、围绕建设过硬队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法院党的建设,把讲政治作为基本建设和基本能力来抓,旗帜鲜明地开展意识形态斗争,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不偏离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时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营造法院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院长“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和支部书记职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司法能力和法院文化建设,深化“审判执行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司法工作规范化,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开展司法廉洁教育和纪律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实际效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对违规违纪问题,决不姑息迁就,特别是对违法犯罪的害群之马,坚决清除出法院队伍。

回望来路,我们不忘初心,展望未来,更需戮力前行。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攻坚克难,乘势而上,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三次党代会献礼! 

来源:hd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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