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7周年,使全院女法官、女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过一个健康、快乐而有意义的妇女节,我院机关妇女委员会组织开展了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的庆“三八”徒步活动。
3月8日当天,天气晴好、惠风和畅。在我院妇委会的组织下,59位女同胞放下手中的工作,以饱满的热情投身到自然的怀抱。随着妇委会主任的一声令下,徒步活动拉开帷幕。徒步活动全程6公里,大家兴致高昂,在徒步中欣赏着河湟谷地萌动的春色,感受着大自然的生机和活力,尽情拍摄身边美景及活动的精彩瞬间。一路上英姿飒爽的女干警们你追我赶,奋勇争先,尽管汗流浃背、气喘吁吁,也绝不半途而废,显示了法院人蓬勃向上的朝气与活力。
本次徒步活动既突出了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原则,又锻炼了身体,增强了凝聚力,使广大女干警在辛勤工作的闲暇之余得到有效的憩息与释放。大家纷纷表示,徒步活动不仅能促进参与者的身体健康,也能帮助释放工作、生活的压力,还为女同胞们提供了相互交流的平台。让全院女职工充分感受到节日带给她们的喜悦和快乐,大家表示活动结束后要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工作状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