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的纪律作风工作,严明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市法院组织专门会议,对省高院、市委、市纪委等“春节”期间有关文件进行传达学习,并提出了严格要求,中院党组成员、各县(区)法院院长、中院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捷同志针对中院及各县(区)法院“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安排、公务警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干警违规违纪、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贴补贴等问题进行重点安排,强调要警钟长鸣,自觉遵守纪律,确保大家过一个廉洁、祥和、平安的春节。
院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同志指出,中院和各县(区)法院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警容风纪、警车管理、值班备勤等工作,明确责任,措施到位,并对节日期间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一是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工作,要多方面多角度了解动态,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如因工作不到位,发生重大上访事件,实行问责制度,责任到人。二是每月定期进行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按要求定期通报,每个法院确定好联络员,形成分析报告后月初上报至上级单位。三是各县(区)法院对董开军院长在省人代会上作的省法院工作报告进行认真学习讨论,提出意见建议。
最后,程旭文院长强调,今后法院工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服务经济建设为重点,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为主线,确保公正司法、文明司法,通过具体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海东经济建设、民族团结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