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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学习组
召开《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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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yh  发布时间:2016-12-22 16:35:51 打印 字号: | |

12月16日上午,我院中心学习组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第三次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田永清同志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处级以上干部、各庭室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交流了学习体会和认识。

与会人员纷纷发言参加讨论并表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使其成为规范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党组书记、院长程旭文,就发言情况进行了点评,对本次集中学习研讨和发言内容给予了充分肯定,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并做了总结性发言。他认为,“四个全面”中全面从严治党这个大的战略布局中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的出台,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内容很全面、规定很准确,就如何做好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在如何运用好、落实好《条例》上下功夫,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形态。最后,就下一步的学习,提出了要求。

第一,院党组、各党支部要全面履行领导职责,组织带动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要保证党内监督的各项任务得到落实,要保证全体党员能够发挥模范作用,也保证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深刻领会党中央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下一步,要发挥支部的作用,各支部要对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做进一步安排。

第二,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问题整改,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学、做不能两张皮,学习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要反思工作、制度、做法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查找问题要做到联系实际、即知即改,要从小抓起、从日常教育管理抓起,做到常态化。

第三,近几年中央开展“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我们要结合一系列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四个意识,尤其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向中央、省、市委看齐,向省法院党组看齐,向院党组看齐,通过整改不断适应新常态,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年初工作任务。

第四,党组成员、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发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模范带动作用和表率作用。要学习《条例》精神和党内各项党规党纪,切实履行起管党治党、从严治院管警的责任,并将这份责任作为党建工作的抓手。坚持把监督、监察作为重中之重,以实际行动来维护中央权威,在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上做出努力。

来源:hdzy
责任编辑:hd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