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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对故意杀人犯李长义依法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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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xh  发布时间:2016-11-30 17:22:18 打印 字号: | |

报复杀人 自取灭亡

        —故意杀人犯李长义伏法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李长义执行死刑。

罪犯李长义系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于2012年年底入赘到被害人李玉某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分居。2015118日,李长义得知李玉某与被害人李维某举行婚礼后起意报复,于次日晚,携带匕首、砍刀、汽油到李玉某家,见李维某上厕所,即上前朝李维某连捅十刀,致其当场死亡。随后,将出门查看的李玉某追至屋内后朝其腰背部猛刺一刀,致其死亡。又朝呼救的李玉某的母亲赵尕某捅刺数刀致其重伤。

我院认为,罪犯李长义报复杀人,致二人死亡,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判处罪犯李长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二0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将罪犯李长义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来源:hdzy
责任编辑:hd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