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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中院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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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jc  发布时间:2016-11-10 17:35:08 打印 字号: |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院视频会议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11月8日上午,海东中院及时召开了由各基层法院分管执行工作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等参加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

  会上,中院执行局局长王跃安同志进一步传达了全省执行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晓勇同志讲话精神和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开军讲话精神。王晓勇要求:一是要正视问题,在思想认识、执行能力、工作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高度重视,并以“刮骨疗伤”的勇气加以解决。二是要统一思想、奋力前进,深刻认识和把握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三是要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主体作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保障公正执行;不断提升执行素能,促进依法执行;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规范执行;善于创新公正机制,确保实现高效执行。四是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推动形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公正合力。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要做到政府通力支持;要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要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董开军院长强调:一是提高认识、树立信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争取支持、协调联动,进一步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三是完善功能,强化应用,进一步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四是科学管理,强化监督,进一步健全基本解决执行难规范体系;五是创新理念,勇于探索,进一步深化基本解决执行难体制机制改革;六是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要求,进一步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组织保障。

  其次,中院执行局局长对全市法院案款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做到四个覆盖,执法记录仪的规范使用,加大失信被执行人纳入等进行了强调,并对省高院要求在淘宝网司法拍卖进行了安排。同时,组织学习了最高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和省高院《关于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最后,各县(区)法院分管执行工作的院领导就如何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情况做了汇报和表态性发言。纷纷表示,坚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及市中院的会议精神,按期完成各项任务目标,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来源:hdzy
责任编辑:hd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