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资讯要闻
海东市中级人法院
法律援助工作站挂牌成立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6-10-27 15:53:38 打印 字号: | |

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8月19日上午,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海东市司法局联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赵华清、海东市司法局副局长杨玉梅共同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揭牌。中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设在立案庭,由立案庭庭长王海龙担任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该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做群众的贴身“法律顾问”为宗旨,由市属两家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和部分资深法律工作者将轮流值班,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申请业务,代写民事、刑事起诉状、转交刑事辩护通知书以及开展法制宣传、促进息诉罢访等工作。对需要帮助的诉讼人员提供诉讼指导,协助中院开展案件诉前调解和矛盾化解等“一条龙”服务,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避免了困难群体因申请法律援助而需在法院与法律援助中心之间往返奔波的问题,将法律援助由过去的“等上门”变为“送上门”服务。

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后,将充分有效发挥工作站的职责,简化工作流程,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收集汇总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及时向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反映,并积极引导、受理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工作站还将协助中院开展当事人息诉化解工作,通过向来访人发放宣传手册、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律援助范围条件以及申请办理程序等,提升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援助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我市两级人民法院都已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全市两级法院系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来源:hdzy
责任编辑:hdz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