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上午,海东中院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会议由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主持,参加此次会议的有中院党组成员以及各县(区)法院院长、中院相关部门领导等。
会上,杭旭院长认真传达学习省委政法委王晓勇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董开军院长的重要讲话,研究落实推进会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他指出,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司法工作和司法体制改革的高度重视,是我们进一步统一改革思想、坚定改革信心和决心、扎实推进改革任务落实的新契机,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同时,并就会议中涉及的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政策、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法官职务序列套改政策、完善人财物统管、省暂控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书记员队伍的配备、跨区域改革试点工作、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的组建等方面作了重点解读。
杭旭院长要求,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认准新形势,抓住新机遇,以更加坚定的改革信心和更加坚定不移的态度,抓好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任务落实,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层层传达,领会会议精神,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筑牢全面深化司改工作的思想基础,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要亲自抓,深入研究落实会议的部署要求,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三要牢牢坚持地方党委对法院的领导,定期向党委和人大汇报工作,紧紧依靠地方党委的领导做好法院改革工作,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要中院相关部门要对基层法院的改革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县(区)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改政策,加强工作汇报,做好多方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落实。五要重视新闻舆论宣传导向,做好政策解读和干警思想工作,保持司法队伍的稳定。
最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会议内容重要、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再接再厉,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足的干劲,推动改革各项任务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