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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市市委书记于丛乐到海东市中级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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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成伯  发布时间:2014-11-18 15:26:58 打印 字号: | |
  • 11月13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启福、政法委书记李生林、秘书长曹幼平等一行到市中级法院调研指导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图为于丛乐书记一行实地查看海东市中级法院计算机中心机房建设情况。
  • 图为于丛乐书记一行实地查看海东市中级法院数字法庭建设情况。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后不久,全市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之际,1113日,海东市委书记于丛乐,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启福、政法委书记李生林、秘书长曹幼平等一行到市中级法院调研指导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海东市中级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参加工作汇报及座谈会。

会上,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杭旭就全市法院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基本情况向于书记一行作了介绍,对今年以来全市法院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作了重点汇报。在听取工作汇报后,于书记和我院党组成员进行了热烈座谈。

于丛乐书记认真充分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建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全市法院干警表示慰问,对于市中级法院司法改革先行试点工作表示肯定。于书记强调,司法改革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改革的切入点。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四中全会又提出了决定性的、明确的、具体的意见。司法改革不但涉及到司法机关内部运行机制性改革,还涉及到国家、地方体制机制方面改革的内容。这些体制机制的调整,需要顶层设计,逐步推进,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市中级法院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紧紧依靠省委、市委、省高级法院领导,在院党组的具体领导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这是正确的。任何一项改革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国家性质和政治体制决定的,是宪法规定的。

于书记要求,在推进改革的进程中,要贯彻好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和市委的部署。作为党组班子,要团结一致,发挥好领导和政治核心作用;要在如何发挥好班子的作用,履行好党组班子成员职责方面下工夫。作为人民法院,面临的审判工作量大,改革任务重,这就需要党组班子坚强有力的领导。在司法改革和法院审判工作中,要按照习总书记的要求,积极抓好党建。党建工作范围广,抓党建是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的主要责任,也是班子每个成员的责任。

对于如何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于书记强调,法院司法改革,要在遵循司法体制改革总的方案的基础上,在具体操作中,要坚持稳妥、有序;改革中对法院系统人员如何分类管理,如何分流相关人员等问题要深入研究,妥善处理;在改革中一定要有一个形势的分析,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更多的纷争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民告官”案件,将作为一个“新常态”出现,群众对法院、法官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工作愈显重要。如何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是我们两级法院值得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于书记最后表示,对于此次调研中了解的情况和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市委将认真梳理研究,明确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市委要做的重点工作;对于司法改革,市委既要宏观上加强领导及统筹,也要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全力推进,大力支持。从而领导好、支持好、保障好司法改革工作。

会议结束后,于丛乐书记一行实地查看了海东市中级法院立案大厅、数字法庭、计算机中心机房等建设情况。

来源:海东法院
责任编辑:晁兰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