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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法庭秩序 妨害诉讼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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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霍成伯  发布时间:2014-08-14 21:33:40 打印 字号: | |
  日前,平安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案件当事人马某依法做出了予以司法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

  5月27日10时许,平安法院三合法庭在开庭审理原告张某和被告马某离婚纠纷案件时,在原、被告举证、质证过程中,被告马某向法庭提出,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张某与他人用手机互发暧昧短信,需向法庭提供有关证据,但手机遗忘在家里,需回去取,请求法庭暂时休庭,待其取回手机后再继续开庭。对此,主审法官予以准许,并宣布休庭。休庭后,马某离开审判庭去取手机,当行至法庭院子时恰巧听到张某的父亲(马某的岳父)辱骂其父母,马某见状后情绪难以控制,冲上去对其岳父进行拳打脚踢,聚集在法庭院子里的双方家人也开始谩骂、厮打起来。主审法官闻讯后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一边带领法庭人员当场劝阻、制止双方当事人斗殴,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一边及时通知三合派出所派人援助,很快派出所的两名干警到达现场,但由于双方亲戚有五六十人,情绪都很激动,混乱的场面任然无法得到控制。无奈之下,法庭又通知马某所在村村委会书记和村长前去协调,并把此事第一时间报告院长,请求法警队增援。待平安法院法警队人员到达后,在法庭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村主任、法警队干警的全力协作下,局面得以控制、事态得以平息,张某的父亲立即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由于被告马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工作、扰乱了法庭秩序,平安法院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马某作出了上述处罚。目前马某被看押在看守所。
来源: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冶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