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制度在离婚案件中有着及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该法条明确规定,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须程序,贯穿于离婚案件诉讼的全过程中。但是离婚案件数量激增,就沙沟法庭近两年来的收案相比较,2011年全年收案50件,其中受理离婚案件20件,2012年9月15日共受理案件62件其中离婚案件40件,离婚案件比2011年上升了一倍多,根据法律规定,审理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调解势必增加审判负担,需要法官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一矛盾的解决要从提高调解水平、改进方法和总结技巧的角度解决。
一,针对今年沙沟法庭办理的离婚案件,总结离婚案件数量激增有以下原因:
1.外出务工人员离婚案件增多。
由于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现在农村夫妻双方外出务工人员较多,外出打工人员离婚率比较高。外出务工人员长期在外,几乎都在大中城市务工,生活习惯、思维有了很大改变,由于双方长期分居,一些外出务工人员不能忍受寂寞,另寻新欢,以至婚姻走向破裂。一方在家务农的配偶,也因生活寂寞,感情生活空白,而可能另寻新欢。
2.婚外恋导致离婚案件多。
近几年,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传统的婚姻观念发生变化,不再满足于平淡的婚姻生活,婚外恋问题成为引发离婚的又一主要原因。
3、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女方起诉离婚较多。经济迅速发展中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裕起来了,可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条件还比较差,生活压力较大,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衰,这样就有一些贫穷家庭的夫妇,由于社会经济观念的影响,想摆脱苦日子,继而起诉离婚。
4、现今婚龄适龄青年基本是80后、90后、独生子女,这一代年轻人生活在父母的关照甚至是溺爱下,独立生活能力差,自私性格导致矛盾频发,结婚后因为家务等生活琐事导致矛盾增加;另外夫妻之间平等、谦让的关系不能建立,长期独自的生活,使得双方的爱情在婚姻面前变得不堪一击。
二、具体在离婚诉讼中的调解可以下用一下方法进行处理:
宣泄法。主审法官在进行诉讼调解时,应当耐心倾听当事人倾诉自己受到的委屈、内心的痛苦和不满,在当事人的消极情绪得到宣泄的基础上,再进行心理疏导和调解。
冷却法。当事人发生矛盾纠纷后,往往都处在不理智的状态,情绪冲动,认知狭窄。在调解中,主审法官首先要设法使双方的情绪冷却,恢复理智,然后将双方暂时分离,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使其冲动的情绪降温。冷却法的另一种方式是冷处理法,即在当事人拿不定主意的时候,给予其一定的思考期。
感化法。主审法官运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对当事人施加积极的心理影响,或者引导当事人相互沟通,使矛盾、纠纷得到化解。或者将自己办理的案件作为正面或者反面教材,以实动人。
震慑法。利用当事人趋利避害的心理,主审法官指出不利后果,唤醒恐惧,使其心理受到震慑,从而使当事人积极履行应尽的义务或停止侵害行为。
亲情法。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对于有子女的离婚案件,从子女抚养的角度出发,主审法官对双方进行劝解会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离婚案件做好调解工作的意义。
婚姻家庭关系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细胞。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幸福,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健康、稳定。婚姻家庭和社会是密切相关的,构架和谐社会,必须从家庭开始,只有家庭和谐,整个社会才会和谐。诉讼调解制度对我国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离婚诉讼调解制度更是有利于妥善解决夫妻矛盾,维护家庭稳定和谐。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作为一名普通民事法官在遵循“当判则判”原则的同时,必须履行自己融化矛盾、调和关系的调解责任。
调解是研究中国司法不可回避的问题,但在离婚案件中,调解和好极其困难的现状却更值得关注。其可能的原因是:第一,案件性质方面,凡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原告大多经过一定考虑才做出选择,其离婚决心较为坚决,夫妻关系的危机也更严重,不易达成和好协议。同时,离婚案件纷繁琐碎,涉及当事人的感情、经济、生活等因素,给调解和好带来一定难度。第二,当事人方面,离婚案件涉及情感因素,当事人的心理状态会对案件处理带来很大影响。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一方或双方可能心存忿恨,从而不能理性地处理问题,调解过程中若控制不好局面及双方情绪、很可能激化矛盾,使其在激动情绪的影响下做出合意离婚的协议。第三,法官方面,离婚案件调解的难度及特殊之处,要求法官具有足够的司法实务经验及生活经验,很难想象没有婚姻经历的年轻法官,面对琐碎的家事纷争,能够游刃有余地进行协调和规劝。因此,离婚案件对法官的调解技巧有更高的要求。此外,离婚观念的转变对法官调解工作的导向也有所影响,离婚的普遍化及“隐私权”保护的倡导,使部分法官认为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应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在双方均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法官即调解离婚结案,并不过多考虑当事人是否有和好的可能。但上述分析显然较为笼统,需进一步研究。而既然调解和好如此困难,实务界与理论界为何仍强调调解,调解在多大程度上是否有效,有意义也值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