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文苑
秉公执法 依法办案
——记化隆县人民法院先进事迹
分享到:
作者:马占军  发布时间:2014-02-11 16:41:22 打印 字号: | |
  地处高垣之台,位于山环之间,青沙山下,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勇立时代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以“司法公正”为核心,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取得了一流的审判业绩,他们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天平的辉煌,这就是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法官们。

  化隆县人民法院机关内设机构14个,下设4个人民法庭。在职干警51人,其中审判员、助理审判员36人,书记员、法警及其他人员15人。一年来,化隆县人民法院新一届党组一班人主动争取接受化隆县委的领导,人大监督,依法服从服务于工作大局。向县委、人大、政法委多请示、报告法院工作,争取各方支持,紧紧依靠地方党委的支持来解决法院自身的问题。坚持争先创优、敢为人先的发展思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全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建一流法院、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抓一流服务,各项工作全面开花,为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维护社会和谐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2011年至2012年度,全院共荣获海东中院的奖励12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奖励21次,全院干警有36人(次)受到省、地、县表彰奖励。党风廉政建设、法制宣传、调研、审判监督等单项工作连续多年被省高院、海东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其实,荣誉的得来并非偶然,更非一蹴而就。沉甸甸的荣誉背后,留下的是化隆法院全体干警一串串坚实奋进的足印。

  加强基础 树一流形象

  一年来,化隆法院以“保一方平安、保社会稳定、让人民满意”作为审判工作追求,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实现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81件,审结1451件,结案率98%。其中,执行案件288件,结案275件,执行结案率95.5%,执结标的达1820.15万元。连续多年无超审限、无错案情况发生,上诉案件发还改判率连年创新低。

  坚持公正司法,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惩罚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62件,审结160件,结案率99%。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的和解工作,对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分化瓦解犯罪,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和解工作,千方百计化解原、被告人及其家属之间的矛盾,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达到83%以上,最大限度地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服务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完善减刑假释、社区矫正、回访帮教等工作机制,更加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安全和稳定。依法调解民商事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5件,审结986件,结案率为99.1%。他们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了巡回办案制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认真做好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民生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纠纷和涉及“三农”案件审理工作,重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并成立了“妇女维权合议庭”。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四千二百多份,有效提高了民商事审判整体工作质量。行政审判工作,旨在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共受理行政案件36件,审结30件,结案率为83.3%。随着化隆县城镇化步伐的加快、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类案件将成为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化隆法院坚持依法受理、审理行政案件,积极畅通救济渠道,努力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定诉讼程序表达诉求,既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又保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积极探索行政诉讼协调机制,促进了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沟通与谅解,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努力提高执行实际执结率,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执行案件288件,结案275件,执行结案率95.5%,执结标的达1820.15万元。开展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和清理委托执行案件两项活动。不断完善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领导协调机制、联动机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穷尽执行手段,确保有履行能力、具备执行条件的案件全部得到执行。同时,加大了执行案件的和解力度,使多年难以执行的30余件执行案件得以和解。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执行工作任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坚持和谐司法,审判执行工作社会效果不断提高。对内加强审判管理,坚持公正司法、规范司法、文明司法,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外注重工作方法,加强与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较好地实现了审判工作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高度赞扬。工作中,一是充分发挥调解中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独特作用,不断加大诉讼调解工作力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新时期调解工作原则,创造了“三级联动调解法”、“案例疏导法”等调解工作方法,加强对民间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实现司法调解与民间调解有效对接,促成多渠道解决民间纠纷机制的建立,有效提高了调解工作效率,民事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一年来,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723件,调解撤诉率73.3%。如化隆县甘都镇东五村村民委员会诉被告韩某砂石料承包合同纠纷,该案原告虽然是村民委员会,但村民委员会是受该村四百多位村民的委托而起诉的。鉴于此案的特殊性和敏感性,化隆法院受理案件后召开案件风险评估会,并作出此案须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决定,抽调审判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处理此案。同时,发挥司法能动性,利用人民调解的巨大优势,在当地群众中会同有较大影响、较高信誉的人士协同处理此案。最终,案件起诉到该院后在较短期限内,成功调解了此案,有效预防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过去的一年,化隆法院坚定不移地服务科学发展,自觉地把法院工作摆到全县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全局中,并积极谋划和推进,及时贯彻落实中央、省、地、县委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会议内容研究谋划法院工作要点,努力使审判工作与县委在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为该县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工业园区和群科新区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2013年,化隆法院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强化能动司法,自觉把审判工作融入到县域经济发展的大局之中,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服务经济发展中找准定位,体现作为。力求在维护稳定、“平安化隆”创建上有新思路,在服务发展、共建良好法治环境上有新举措,在保障民生、为民司法上有新成效。

健全机制解群众诉求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衡量业绩的最高标杆。一年来,化隆法院坚持从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巩固党的执政之基的高度出发,不断开辟便民诉讼的新途径,把司法服务的触角最大限度地延伸到群众身边。

  加强窗口建设,做好立案咨询。建立了立案窗口,实行诉讼引导和庭前调解。努力把立案窗口建成为民之窗、文明之窗、和谐之窗、公信之窗。给当事人提供“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指南”两千多份。加大庭前调解力度,民商事案件庭前调解率达32%。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社会弱势群体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不断拓展司法救助范围,共救助八十余人次,为生活贫困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91327.53元,有效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利益。

  化隆法院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确定为审判监督庭的主要职能,实现了评查与监督的直接结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确需启动再审程序改判的,由评查组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再审,实现了由被动纠错向主动纠错转换。对再审案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向案件质量评查组反馈,及时发出案件质量分析通报,既增加了再审纠错的说服力,又强化了监督指导的方向感,实现了由单纯纠错向纠错、防错转换。同时,开展了“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将评查与监督指导结合起来,进一步避免了错案发生。

  一心为民 护百姓权益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重要保证。化隆法院党组始终把队伍建设当作法院头等大事来抓,着力构建一支知识型、年轻化的法院队伍。

  建设和谐班子增强凝聚力。群雁高飞头雁领。在化隆法院,院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为干警树立了模范。“一把手”对工作总揽不独揽,决断不独断,信任不放任;副职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分工不分家,形成了掏真心、讲实话、讲风格、讲和谐的氛围。决策上实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一言堂,展示了团结奋进、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业务上从院长做起,带头审理案件,带头执行廉政制度,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时处处以自身行为带动法官,形成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的良好氛围;生活上,从小事着眼,点滴做起,时时为干警排忧解难,真心实意地关心干警的生活、进步和成长。一年来,在院新一届党组的积极努力下,三十多位干警的职务职级得到提拔晋升,一大批干警的职级待遇得到解决,干警福利待遇得到较大提高,进一步增强了全院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一年来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实现了“零处分”。

  任人为贤激发战斗力。2011年至2013年上半年,化隆法院党组坚持以素质、能力为导向,任人唯贤的选拔用人思路,不断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在法官任用上彻底破除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实行“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法官竞争激励机制,使一批学历较高、业绩突出的年轻法官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

  加强学习促进审判发展。文化建院是该院党组确立的一项既定强院战略。为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化隆法院从政治学习、学历教育、在职教育、业务培训、技能培训、理论调研等诸多方面入手,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的学习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干警思想政治和理论业务水平。为增强全院学习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化隆法院创新学习方式,每年都会开展至少一次以上的庭审观摩、专题讲座、业务研讨、学术调研活动,要求每一位法官紧密结合审判实践,破解审判工作中所遇到新问题,实现从“知识型”法律教育“能力型”、“专业型”教育的转变。通过常规性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庭室业务学习、院机关政治业务学习三级网络,保证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和效果的“四落实”,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员学习的良好模式。该院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在党组书记、院长马少武的带领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全会以及省委和地委全委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全县的工作中心,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始终坚持“政治建院”的工作思路,把提高法官的政治素质放在首位。严格按照《法官法》的规定执行法官准入“两考一培训”制度,初任法官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再经过省高院组织的统一考试,被录用的人员必须接受任职前培训,培训合格才能被任命为法官。建立了一整套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实施便捷、保障有力的法官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在职法官培训力度,对未达到《法官法》学历条件的法官,统一进行法律本科学历教育的扫尾工作。截至目前,化隆法院法官法律本科学历达100%。完善了考评激励机制,在以事定岗、以岗定人、以人定责的基础上,建立了科学、合理、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做到了定性考与定量考相结合,平时考与年终考相结合,考过程与考结果相结合。有8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组织法官参加了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并先后到省高院和海东中院接受业务培训;组织庭室领到周边兄弟法院考察学习。同时,把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与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动有机结合起来,开展了“争当优秀法官”、争当“办案能手”等“争创十优”活动。通过努力,法官的职业素质有了很大程度地提高,法官的职业形象更加贴近司法人民性的各项规范性要求。

  公正司法 保一方平安

  严格管理塑造公正廉洁之师。为实现社会公平和司法正义,化隆法院建立了廉政档案制度,与法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印发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提出的“六个严禁”,严格要求法官遵照执行,并将廉政情况录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或晋级晋职的重要指标。同时,该院将案件质量评查组和纪检部门整合起来,共同行使案件质量评查与廉政监察工作。主要针对案件质量问题,特别对评查不合格案件,二审改判以及发回重审案件,设定廉政教育、廉政监督、廉政约束三个级别的警示预案。从诫勉谈话、教育法官,到主动收集违法违纪线索、监督法官,再到针对倾向性的问题深入调查、提出对策、制定规范性文件以约束法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化隆法院主动回访相关当事人,发出征求意见函。同时,推行了廉政执法跟踪监督卡,鼓励当事人就法官在办案中的廉洁、公正等情况给予监督。通过以上举措,法官的廉洁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

  改革创新是推动工作前进的不竭动力。化隆法院本着坚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立场,大胆而积极地推进审判管理体制改革,累计修订管理制度十余项,如在队伍建设方面,完善了党组议事办法、院长办公会议制度、重大问题议事办法、纪律作风建设的意见及法官八小时内外行为规范,用一点一滴严格要求,在审判工作方面,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卷宗质量评查、审限管理、排期开庭及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在行政管理方面制定并完善了财物车辆管理、审判庭管理和各项经费管理等制度,从而构建了一套目标量化、考核严谨、奖罚分明、符合人民意愿、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使全院的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改革规范立案工作,全部案件统一由立案庭进行登记审查立案,全面推行诉讼费收缴分离、繁简分流、审限监控、超期催告制度;实行审判长主导下的合议庭负责制,使审判资源配置趋于合理;改革法律文书,改变以往裁判文书流于僵化呆板、说理性不强的缺点,重点加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实行审判监督前置,狠抓案件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评查制度,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对各类案件细分“庭审质量、实体处理、文书质量、执行效率”等指标,通过旁听庭审、查阅案卷、评委汇评等形式,进行全方位的评查。对评为“好案”的进行奖励,对差错案则严格追究责任。审判监督庭等职能部门也毫不放松每月的案件质检工作,实现了案件评查“十化”(周期密集化,范围明确化,人员固定化,标准具体化,划类组织化,反馈公开化,纠改限时化,通报定期化,考核差异化,奖惩严格化),为每名审判人员建立质量档案,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审判管理,严禁私自会见案件一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禁绝在办公室会见当事人,既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申请难问题,又有效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产生;这些改革措施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成系统的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来管理和规范审判活动,大大提高了案件质量和结案率,院党组制定的“无违纪、无错案、无超审限和无事故”目标连续多年落到了实处。

  创新管理 争行业先进

  解决好涉诉信访问题是发挥审判职能、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重中之重。为确保涉诉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化隆法院在明确责任和完善工作机制上狠下工夫,加大机制创新力度,着力构建“领导有力、全员参与、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上下联动、横向联合”的大信访格局,截至目前,化隆法院继续保持无进京非访的记录。

一是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始终把涉诉信访问题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院长为全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庭长为本部门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副院长为分管业务口信访工作领导责任人、办案人员为直接责任人。院长、庭长“一把手”亲自挂帅,与分管领导共同约访当事人,亲自出面协调、亲自化解处理,直至问题彻底解决,真正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二是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对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每月进行排查汇总,建档立卷,时时掌握本地信访动态。对排查出的案件交由专人办理,同时联合县、乡、村三级联动网络,动态追踪,做到“未动已知,即动已防”。三是坚持因案施策。严格落实信访目标责任制,对涉诉信访案件坚持因案施策、因人施策,逐案研究,对症下药,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既打开当事人的“法结”,又化解他们的“心结”。同时,严格落实“三个一批”,即信访人反映问题合情合理的,尽最大努力予以解决,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息诉一批;对反映的问题有一定道理生活又确有困难的,依法实施救助,息诉一批;对反映问题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下最大力气做其思想工作,通过理顺情绪,息诉一批。四是完善《涉诉信访案件责任追究办法》等二十余项信访工作制度,并加强本院各部门之间的配合、本院与其他单位之间的配合以及承办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配合。五是加强信访窗口建设,转变信访窗口职能,彻底解决来访群众找人难、申诉难、反映问题难的“三难”问题。同时,建立温情司法服务机制,将温情司法作为每一位审判人员的日常行为准则,将院长接访、诉讼引导、走访回访、上门立案、法制宣传和文化建设确立为日常工作,并拓展司法救助的深度和广度,全力提升以忠诚、公正、廉洁、文明为核心的司法为民形象。治理涉诉信访,开展“清积案、化新访”活动。

  以人为本 建一流队伍

  如今,化隆法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质装备基础得到了空前改善。同时,随着化隆县群科新区的规划和建设,我院群科新区审判综合业务用房也已动工,有望明年年底能够投入使用。现有公务用车14辆。每个业务庭都配备了车辆、电脑、照相机、传真机和复印机,已经满足了当前审判工作的需要。同时,该院的基层法庭建设成绩卓著。群科法庭、扎巴法庭、甘都法庭已投入使用,昂思多法庭办公楼也已竣工,有望今年年底投入使用。另外,该院的科技化水平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已经安装了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在多个不同的会议场地进行多点会议时,通过多点控制设备,可供多个会议场地同时进行相互间的通信。还实现了数字化法庭,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网络技术以及集中控制技术,对庭审过程中的证据展示、庭审笔录、庭审直播,采用音、像并存方式跟踪庭审的整个动态活动,完整、准确、实时地记载庭审实况,使开庭过程更加规范和透明,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和符合“天平工程”的各项要求。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面对成绩,化隆法院决心以更高的追求,更实的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更新司法观念,加强审判工作,深化司法改革,推进队伍建设,落实司法为民要求,进一步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化隆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和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来源:化隆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葛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