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海东市两级法院采取走访、座谈方式,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
为了保证此次联络活动取得实效,市中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的通知》,对全市法院提出了统一要求。按照安排,从2013年12月31日起至2014年元月10日止,中院和各基层法院领导分别在互助、平安、乐都、化隆县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了座谈会,在民和、循化县走访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走访及座谈会上,中院领导详细介绍了省高院和海东中院2013年主要工作情况,各县、区法院院长也介绍了本院2013年工作情况,并诚恳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近年来中院和县、区法院主动服务经济大局、保障民权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高度评价了两级法院近年来尊重代表、主动接受监督、坚持以座谈会和走访方式面对面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的做法。一致表示将继续关注和支持法院工作。
在对两级法院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建议:一是希望法院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增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法官整体素质。二是希望法院发挥司法保障职能,要千方百计办好各类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完善司法便民措施,进一步破解“执行难”。三是抓好审判工作,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尽可能避免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四是要紧贴实际,加大调解力度,为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